正文第一千二百三十二章
正文第一千二百三十二章
“青春怎么还?我变胖就变胖,又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事。我知道林启晟你不喜欢我,就像凡尘世界也没什么人喜欢我一样,我理解的,我对此早就很习惯了。”我说完,拍了拍他的手,不喜欢太胖的,大不了不聊就是了,他没必要勉强自己和我演戏。
我要继续说话,林启晟揽着我的肩膀不放,随他去了。
“想想初一的时候,我经常在班里看一个女同学,她挺时尚开朗的,挺有个性的一个女生。看的多了,觉得有好感,有种心动的感觉。那时看雨蒙蒙电视剧,有次做梦,都想看到那时还没有出版的电视剧版本的小说,买的正版书籍小说是作家早年创作的,电视剧是改编拍摄的,那时还没有和电视剧一样剧情的文学书籍,我却很想看,那时真的是做梦都想看,当年有些爱情电视剧可是非常火的,让很多人看的如痴如醉,觉得有的爱情真的太动人了。我在自家车里说做梦看到电视剧本小说,大人笑了笑,我妈说我也许未来还因为这个成名了。我有时在学校的室外,会用浅色运动鞋踢石子,不是装的单纯,而是真的很单纯,那时单纯的比白纸还白,和纯水一样干净,真的很简单的一个人。那个中长发到肩的时尚女生会主动跟我打招呼,她挺外向,而我比较内向,也许我比较早熟,虽然外形只是寻常小胖,却有着一种很独特的气质。有男同学私下议论,他们虽然有时欺负我,取笑我的肥胖,学习不好,还被同学孤立,但有人评价我看起来很高贵,有种说不上来的气质,也许是因为那时家境还算富有,或是因为什么,其实是因为我的内在,我一直觉得我内在很强大,即使此生被人欺负,都是暂时的,人生一场大梦,醒来才是真正的我。我那时坐自己家的车上学放学,我妈我爸或其他人开车接送我,到学校门口的停车处,我再往学校里走。早上走到教学楼的时候,我很喜欢走侧门,到的早,楼道里还没有人,那个门上有玻璃,会显出我的身影,我很傲慢很清高的扫视玻璃倒映的模糊侧脸,我很喜欢那一刻,好像颜值气质瞬间提升了一个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