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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特大城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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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8章 漫画版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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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让他佩服,他知道陆泽的才能也配得上他的野心,但是运营一家漫画杂志社和画漫画是不一样的。

  他一直试着在编集长那里替陆泽要更好的合约和待遇。就是想打消陆泽这个念头。

  至于版权问题,中野告诉陆泽想要回《灌篮高手》的所有版权基本上是不可能的。作为新人时期,是没有资格和杂志社谈条件的。而且现今杂志社的编集们对作者的创作也有很大的帮助,每期分都会析调查问卷讨论剧情方向,这种商业操作模式之下,创作者和编集们的界线也模糊了许多。正是因为编辑方对于创作的强势介入,使得原作者在和出版方分享利益时显得不那么“硬气”。出版社觉得作者安稳地拿稿酬和版税就行了。

  像陆泽这种什么活都全包还不用修改的作者,编集们希望遇到,但又不希望很多,不然编集们就都要失业了。

  霓虹的制作委员会制度一般对一部作品的授权分布情况如下:漫画的出版发行权归漫画的原出版社所有,动画改编权归动画制作公司和出版社所有,游戏改编权归游戏公司所有,周边开发销售权归周边生产厂商所有。

  从中可以看出,一般的漫画原作者没有办法在这样的资本游戏中占据太重要的地位,作者只拥有作品的著作人身权(出版社则拥有该作品的“著作邻接权”),因而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原作漫画的版税,如果受邀参与改编动画剧场版的相关制作,比如如撰写脚本,将会获得相应稿费报酬,但剧场版的具体收益依旧与作者就没有关系了。

  所以尽管RB的ACG产业链极为成熟发达,一个IP可以衍生出多种不同的产品类型,但原作者从花样繁多的授权之中获取的利润却相当有限。

  霓虹的版权制度相当透明,一件产品的版权归属只要看版权标识——一个圆圈里面有个字母C的标识,根据版权标识后的文字就能知晓,如果标识后没有作者名字的罗马音,则意味着他无法从该产品上分得半点收益,即便是有也需要和制作团队的其他人共享分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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