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 合约问题
定以姐姐的名义发表了,不会再更改。
陆泽和中野简单说了火影的剧情,剧情很简单,关键是各种忍术不太容易用语言描述,火影里的忍者不再是霓虹传统意义上的忍者。
等下次再见陆泽会把一些设定原稿给他看。
陆泽说得很兴奋,不过在中野听来只是有点新意,看不到漫画他无法感受到其中的热血。
一部漫画作品需要市场和读者的检验,中野无法确定这个题材是否能成功,按照正常步骤,这个选题需要编集们讨论是否能符合粉丝们的口味。
陆泽看着中野的表情,感觉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激动地说,于是不再讨论新漫画了。
他让中野开始打听一下动画制作公司,在陆泽的计划中,动画和漫画同样重要。
他打算和动画公司密切合作,在漫画单行本出来后就开始将漫画动画化。
也许动画公司需要看连载杂志的销量来决定是否制作动画版,但他作为先知是不需要的。
动画和漫画各有各的优势,如果漫画和动画拥有一样的内容,他会优先选择动画看,人是视觉和听觉动物,除了优秀的BGM(背景音乐)是漫画无法表达的,还有彩色画面也是黑白漫画无法表现的。
好的音乐可以让动画更出彩,就像《灌篮高手》的头曲和片尾曲一样。即使动画制作得略显粗糙,但是依然人气高涨,这就是音乐的魔力。
拥有主题曲,可以让再看漫画时自动代入BGM。让人热血的不仅仅是情节,合适的音乐可以放大这种感觉。
陆泽觉得早一点制作动画会促进杂志和单行本的销量,当然前提是动画制作的足够精良。
因此,陆泽需要获得漫画的改编权,监督动画的制作质量。
优秀的动画能让作品的用户群更广大,也能增加IP的知名度。
现在看他漫画的粉丝是未来职场中的主力人群,也是他成年以后,真正具有购买力的一群人。这些人会是以后他公司产品的主力消费者。他要扩大自己的名气,不仅要赚粉丝买书的钱,还要赚所有的周边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