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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余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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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叶之下(时隔九年重发看能不能发出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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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天晚上,回到家中,她打来电话。

  我问她,知道了彼此的名字意味着会发生什么事情?

  她似乎觉得我问的有些多此一举:

  “那我们自然就是朋友了。”

  “朋友?”我心里狂松一口气,连忙在电话这头哈腰称是。

  于是我们就是朋友了,很好很好的那一种。

  必须承认,叶轻眉同志是一个好同志。

  至少对我而言,她可以为我提供无来由的饮食供给,可以让我稍微摆脱一下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,可以锻炼我那两寸半长的许久未练过的将烂的滑舌,可以让我回忆起牵女孩子小手是一个什么感觉,可以让我重温好为人师的怪癖,可以让我幻想自己是在谈一场从天上掉下来的恋爱。

  不过我很清醒地知道,天上从来没掉下过林妹妹,若有,也是掉到了宝玉的怡红院子里。

  在我的记忆中,唯一从天上掉到我床上的,只有蟑螂而已。

  这是件真事,自那天起,我便和家中的蟑螂势不两立。所以现在它们在我家里的处境非常凄凉,欲死不能,生而不爽。

  不过至少,我现在可以几乎天天看见一张纯净的脸,这让我很容易地就陷入某种自己很喜欢的幻想中。最关键的是,这张脸上,总是带着笑意,无穷无尽的笑意。

  总之,还是那句老话:我喜欢。

  曾经有个中年人,在他三十六岁生日的酒桌上告诉我:

  “xf啊,要好好过日子,人一过二十之后,这日子就跟飞一样的就跑了。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,就发现自己已经是孩子他爹了。”

  那年我十八。

  虽说我一直牢记前辈的惨痛教训,但仍然没能阻止日子自己飞走。

  我记得好象前不久香港才回归,怎么一晃又要跨世纪了。

  我很担心自己搞不好哪天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也是孩子他爹了。

  我曾经总结过,之所以二十岁后的日子会过的快,是因为这一段时间人会过的很疲沓。谈恋爱的没了激情,搞事业的,还来不及培养野心,读书的往往在想鸡阿姨,每天的日子似乎都是这样在过。书还是那几本书,公司还是那个公司,路也还是那条路哟,女朋友都还是那个女朋友,没法换。

  机械的重复,永远是谋杀时间的良策,比如钟表。

  好在东方红,太阳升,中国出了个叶轻眉。

  她绝不会让你觉得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无聊,她只会让你觉得非常无聊,无聊地可以让时间停摆。

  第二天,天下雨,她拉着我满大街的飞奔,对街道两旁畏畏缩缩躲在屋檐下的人们投以同情的一笑。然后,不顾那些人们对被她拖着的我的同情,从四新路一直跑到滨江公园那两个烂亭子。

  然后她看了我一会儿,很生气地对我说:

  “你怎么还不脱衣服啊。”

  我大惊之下,早失色心。

  “喂,我很冷耶。”

  她很不耐烦地说,一点都不懂撒娇是什么意思。

  我在心里暗骂一句自找,然后解释道:“你没看见我的衣服全湿了。”

  她摇头以示不在乎。

  于是我叹、叹、叹,叹这女人弱智,脱下像防洪大堤上的编织袋一样的短袖,拧了拧,递给她套上。

  于是亭子里就出现了一个吊带裙外套着件湿淋淋的短袖,而且似乎还颇为享受的美女,还有一个浑身哆嗦,胸有赘肉的男人。

  这等场景绝对是千古难见的。

  于是我张开猫头鹰的眼睛,透过水朦朦的眼镜,尴尬地回应着四周投来的好奇目光。

  这时候她打了个喷嚏,声音小小的,好可怜。

  于是我明智地打了数个喷嚏,声音颇为张狂,好可怕的那种。

  她望了我一眼,才回过神来。

  我可怜兮兮地通知她:

  “好象感冒了。”

  于是,她的同情心开始泛滥,不再坚持站在亭子里看雨景,喊了辆出租,把我送回了家。

  待我坐到了家中,不禁为刚才的高竿击节叫好,心想若不是使出此等计谋,只怕此时还在那个鬼地方示众。

  正当我兴高彩烈,准备晚上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好好气气她时,一股酥麻无比的感觉,从两眼之间开始积发,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,一阵十二级台风,就从我的鼻孔里刮了出来。而且似乎还不解气,居然是一连刮了数次。

  在喷嚏连连中,我才认识到,自己真的是感冒了。

  我发誓,以后再也不糊弄她了。

  得知我生病的消息,她非常过意不去,在电话里对我温言安慰,让我很是得意。

  我从小便喜欢生病,一半是装的,一小半是真的,另一小半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真的,还是装久了以后,搞糊涂了。

  所以我很清楚生病所带来的好处,以前可以不上学,现在是可以不洗碗,父母不会吼你,姐姐们不敢凶你。只是没想到现在又多了一个好处。

  可以听到叶轻眉很好听的声音,很小心地问你明天想吃什么。

  我告诉她:“鸭头和啤酒。”

  她在电话那头傻傻一笑,解释道:“丫头我不喝酒的。”

  我的命不好,生在十一月,所以读书的时候,在称呼上有些吃亏,高中班上虽然还有捷捷几个帅哥比我小,但女人却都比我们大,噢,好象还有小温也比较小。

  不过不管怎么说吧,总是很难把妹妹这个词喊出口,后来在大学里给李艳写信的时候,居然有时会错手写上个姐字。让人很是痛心。

  于是我很喜欢叫她们丫头,一方面表达一种首长关怀小鬼的亲切,一方面,也是想树立自己憨厚长者的形象。可喊了很多年后,发现一点儿用都没有。

  于是当她说可以喊她丫头的时候,我坚决反对。

  我说还是喊你花吧。

  她又抵死不从。

  可她的名字真的挺别扭,喊眉儿吧,太媚。喊小轻轻?又怕她会错意。喊轻眉?路人可能会上来问青梅多少钱一斤。喊小叶?同志般的关怀倒是体现出来了,我又怕她喊我一休哥。至于阿叶这个称呼更是不能用的,那一般是我见到圣婴出世,或世界末日时才会发出的惊呼。

  于是我决定叫她最常见,也是最通用的称呼。

  “喂!”

  她又反对,我只好说她的名字太古怪了。

  她在电话那头想想,也承认,并说这是她老爸取的,于是就让我喊她小眉好了。

  我想这肯定她老爸当年恢复高考时,想考中文系,而因为她的诞生而告吹的时候,一怒之下取了这么个名字。

  我总在想,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取出如此酸腐的姓名来。

 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我们逛书店时,我把这个分析报告提交给她,她拿着本红袖招,听得吃吃直笑。然后正色告诉我,不能拿她父母开玩笑。说完后,又开始笑。

  于是我们很开心地拖着手在解放路上毫无意义的来回逛着。

  走到海鸥商店的时候,她喊我站住,然后把我头发上的一个纸片摘了下来。

  正当我备感温柔之际,她却猛地把我手甩开了。

  那一下用的劲儿可真大,直到今天回想起来,我的肩膀还隐隐作疼。(莫不是打字打的太多的原因?)

  我愕然地看着她一脸痴呆的表情。

  她一脸愕然地看着我的身后。

  于是我转头,看见一个长相温厚的中年男子,正充满疑问地看着我俩,于是我又愕然。

  然后看见她低首敛眉地轻轻唤道:“老爸!”

  老爸!于是我在愕然之后,也变得有些痴呆。

  我痴呆地看着那个男人,五秒钟后,很弱智地喊了声:“伯父,你好。”

  伯父?我以为我是谁?李嘉诚的儿子?喊的******这么酸。

  这位伯父很有深意!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点点头,和小眉同志说了两句话,便像一个革命者一样,直挺着身板向前走去,头也不回。

  我估计他为了克制转过头来教训我一顿的冲动,一定用尽了全身的力量。

  待他走远后,我们二人同时瘫软在地。

  于是我们开始分析,她老爸会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判断,

 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:

  一定会有。

  小眉的理由是,她老爸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傻女婿。

  我的理由恰好相反,我觉得她老爸的眼神,好象在审问一个诱拐她宝贝女儿的恶棍。

  不过虽然理由不大一样,但结论是一样的,她回家之后有麻烦了。

  然后她开始埋怨我,说我刚才的表现真的很像电影里那些男主角第一次见老丈人的模样。

  我连忙道歉,说那是因为紧张过度的原因。

  接着我提出藏在心里很久的疑问,能取出这样一个名字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。

  小眉指指街对面,告诉我,她老爸是市图书馆的。

  于是我释然。于是二人开始相视大笑。

  笑了会儿,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,怎么也笑不出来了。

  不知为什么,我突然觉得这个场景好熟悉。好象很多年前就有过一次似的。

  于是我在漫天阳光的笼罩中开始回忆往事,越想越失神。

  失神之后,我问她:“请我唱卡拉圈可?”

  她是个很细心的人,连忙笑道:“小女子不胜荣幸。”

  我很感激。

  那天在包房里,我拼命地找齐秦的一首歌,我忘了名字,但记得歌词。

  总算在唱完三张专辑后,那首歌的调子响了起来。

  我像拿着手榴弹一样拿着麦克,左手抚胸,深情款款,运气憋出那股瓷盘打碎般的瓷性嗓音,认真的唱着:

  你的近况,陆续从朋友口中传到我耳畔,我拿什么条件能够将你遗忘,除非我们……多想不去想,夜夜偏又想……

  一曲唱罢,我把自己感动的唏嘘不已。

  回头看她,仍是满脸带笑,脸上尽是鼓励的神色。

  只是她的手帕还放在桌上,有些湿了。

  据她后来说,那天晚上,她家里开了个家庭大会,着重研究了一下她的交友问题。当她老爸把下午看到的情况说出来后,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。她哥哥先是准备提拳头来寻我,待后来想清楚自己妹妹已经二十出头了,又准备提瓶酒来寻我。她的老奶奶则很是激动,要请我去她家吃饭。她妈则在傻笑。

  听她说完后,我放声大笑,然后很无辜地问道:“真的要去吗?”

  她瞪了我一眼,说我想的美。

  其实我以为这是很痛苦的事。

  她又说已经解释清楚了,我只是她的好朋友,不过为了让她家人放心,便给我这个混混儿安排了个工作,一个异常恶心的工作:网络作家。

  我虽然早就是坐家了,但为了替她圆谎,便写了首五十一个字的诗,放到了某家网站上,然后不停地点击再alt加F4。

  不到数天,便有些不长眼睛的人奋勇跟进,居然挤进了排行榜的前十名。

  她拍拍我的头说,小伙子挺聪明的。

  我靠。

  于是我佯狂,靠在她的肩上。

 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,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道斜坡上去,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抽烟的那个地儿。

  她撑着额头看着我抽烟的英姿,问:“你在想什么呢?”

  我深吸一口烟,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出来,回味半晌,并不答话。

  她越看越入神。

  我有些受不了,说:“我这是在冒充孤独,模仿绝望。”

  她眼睛一下亮了,兴奋道:“嘿,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出这么好玩的话来。”

 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,但想了想后,又解释道:“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子里都要用一遍的。”我把手一摊,笑道:“不过这是个盗版。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,在报纸上看到的。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。”

  “嘁!”她颇为失望,“什么都说的这么白,多没意思。”

  我抠抠头说:“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,我这人最大的好处就是诚恳了。”

  她纠正道:“是木讷。”

 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,告诉她,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,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。这说明我的样貌,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可信。

  她又纠正道:“那叫易骗。”

  我扭过头去,三分钟不找她说话。

 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,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。比如老姐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。

 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。逼不得已,我以人格起誓,说绝对没谈恋爱。

  结果发现,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。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,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。

  有时想起来,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,或者说朋友。

  她不蹦迪,不上网聊天,不看电影,喜欢看席娟,看言情烂碟,看武侠小说,的确和我搭配的挺好。

 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种极少见的弱智。

  记得有一天,家里来了亲戚,而她又约我出门,为了掌控我的行踪,老爸让姐夫哥把手机丢给我。姐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,我回他一白眼。

  然后逛到青少年宫的时候电话响了,

 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,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。

  于是,只好散伙回家。

  顺便说句题外话,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,我才知道怎样打寻呼机,手机?更是没碰过的玩意。

 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,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。

  这一点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,就可见一斑。

  yc人都知道,那天桥上盛产乞丐。

  我告诉她,与其接济乞丐,还不如接济我。

  她皱皱眉说,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?我想了想后,正色答道:“的确不应该,我现在的收入比他们还少。”

  她看着我,想了半响,无奈地点点头,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。

 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,争论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chuang。

  她说情到浓时,自然难免。

 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感觉。

 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,这个床,上的有价值。

 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,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,咧着张大嘴,用鼻子长出一口气,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。

 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;男人啊……

 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,同步播放影碟,一边盯着屏幕,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。

  不一会儿,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。

 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:

  “我不知道是想念海伦,还是想念想念海伦的念头。”

 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慰他,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,像个白痴一样,无头无脑地说:

  “IMISSHELEN!”

  然后,小眉在电话的那头没了声音。

  我知道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,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色,我也知道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,知道她演的很辛苦,知道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,又倔强的不肯哭,我知道她就像荔枝一样,最外面是鲜美而坚硬的壳,剥开后是柔嫩易伤的瓤,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核。

  由于我喜欢我的朋友们多笑,不哭,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。

 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,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深刻的那套玩艺儿,这套理论最关键的地方,就是什么尼说,没可能的感情付出最容易让人沉醉,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身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,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。

 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出声来,问我怎么知道那个什么尼。

  我想了想后,记了起来,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。

  她很疑惑。

  于是我进一步解释道:“青春期性教育专题节目。”

 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出来约会。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子交杂其间,只是进行一对一的交流,俗称单挑。

 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,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种权利,就是那种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……的权利。面对美女而做柳下惠,实为人生至痛。

  偶尔有一天,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,我说为什么,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。

  于是我说好,然后我洗了个澡,找了两件姐夫哥当年和老姐斗争时的战袍,蹬上前天姐夫哥刚买的新皮鞋,揣上姐夫哥的诺基亚,虽说还不大会用。还上了点姐夫哥的咖哩水,噢不好意思,写错了。

  总之,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。

 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,见到我的一身行头,很诧异地皱皱眉头,问道:“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?”

  我挑挑唇边,道:“要冒充你的男朋友,总得下点儿本钱吧。我不怕丢脸,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。”

 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巴,笑道:“你怎么这么聪明,我还没说,你就知道了?”

  “我是天才。”

 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。

 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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