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秘密
看到花羡时,花晓晓都没什么心理准备,因为冬雪不会扎头发,她披头散发的就回来了。花羡看到她时,微微一笑,花晓晓居然想到了那句微微一笑很倾城。
平心而论,现在的花羡长的一副小白脸的模样,确实有几分姿色的,不是,这话有些违心,很是有几分姿色的,她前世活了二十五岁的老女人,居然看十来岁的孩子看傻了眼,就感觉有些丢人。
春香给她换了身衣服,春香的手很巧,她是真不会梳古代的头发,幸好春香会很多种扎头发的式样,要不然她每天只能扎丸子头了。
扎好头发,又去前厅用了些饭。
花羡在她房间看她写的字和她的书,被花晓晓一把夺了过来,这本书是月月偷偷给花晓晓的。
话本写的是富家千金与戏子的故事,花羡看的津津有味。
“你喜欢看话本?”花羡把这话本翻的差不多了。
“我……我就是打发时间而已,不行吗?”花羡笑看着她:“你想做的自然是行的,不过花晓晓,你写的字真丑。”
丑?我才握毛笔字一年不到好不好?
她凑过去,看了看花羡圈出来的地方,和旁边他的点评,那字……好吧!她不得不承认,比起他来,自己的字就是鸡爪。
“你过来。”花羡摆了一张大纸,把她圈住,握住她的手:“这个字是这么写的。”
花晓晓被他围住,有些心神不宁,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紧张,顺着他的手看去。
他的手修长,这种手若是在前世弹钢琴的话必定是好听的。
看她走神,花羡弹了下她的小脑袋,便放开了她,又转身去看她的古琴。
若是花晓晓此时看他,一定会发现他的脸都是红的。
“你会弹古琴?”花晓晓看着他:“怎么?不行吗?我弹一曲你听听。”
花晓晓弹了首前世的不染,她前世便很爱听这首歌,当时学这首曲子学了好久,她弹完,花羡仍旧发着呆,好一会才回过神来。
“晓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