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
重回蛮荒时代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1697-我想回去了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『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』
  写字的。

  阿晃则认为阿多跟着姬贼时间更久,才应该是认字写字的那个。

  俩人麻布都准备好了,毫笔也掏出来了,就是下笔的时候,都懵逼了。

  金雕站在一块石头上,倍感无聊的看着蹲在地上盯着麻布看了有半个多小时的俩人,那意思,就好像是在说你们还写不写啊,不写的话我就飞上去了哈。

  好半天时间,脸色不住变换的两人扔了笔,阿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:“完了,完了,这下完了,咱俩都不会写字,怎么把消息送给大王啊?”

  阿晃沉吟一声:“你有说没有可能咱们把消息告诉金雕,让金雕回去告诉大王呢?”

  阿多瞥了一眼阿晃:“你没睡醒么?小金能听懂话不错,可是它不会说话啊。”

  阿晃也摊手:“那这怎么办,这下咱们要怎么通知大王?”

  “这我怎么知道,要么,咱们现在回去告诉大王太阳部落的情况,要么,咱们继续在这等,多打听一些消息,一块回去。我觉得,咱们还是先回去比较好。”阿多说道。

  说这些话的时候,他是有私心的。

  在漓火部落里的时候,他感觉不出来什么,可是出了漓火部落,出了天岭山脉来到了姬贼势力范围之外的时候,阿多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方便。

  过去,只要你身上带着货币,南北二十六个领地随便你逛,也不用担心吃喝住宿,也不用担心豺狼虎豹什么的。

  但是自打离开了姬贼势力范围之后,那好家伙,要吃没吃,要喝没喝。

  每天晚上,都要露宿山谷,要不,就是爬到树上面去睡。

  因为你不知道山林中晚上会不会有觅食的野兽,你也不知道平原上会不会有结伴而行的狼群来威胁你的生命。

  这不是么,前段时间,俩人就是在平原上休息的时候,就是没找到僻静的地方安身,晚上被狼群发现,俩人骑乘的战马被狼群杀死了一匹吃了,若不是阿晃醒来的及时,仗着金鞭银锏打碎了狼群首领的脑袋,震慑住了那有数十只成员的狼群的话,怕是两个人都要葬身狼吻之下了。

  从那以后,俩人就共乘一匹马了。

  “啊,我想回去,我想回去洗澡,我想回去吃叫花兔,我想喝骨头汤,我想吃烤羊腿了。”

  越想越是受不了,阿多开始嚷嚷起来。

  阿晃抿了抿嘴,与阿多不同,他加入姬贼麾下之前,在外面流浪惯了,对他而言,现在生活条件已经算是不错了。

  要知道,在之前流浪的时候,经常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。

  现在的话,虽然都是阿
1697-我想回去了(2/3).继续阅读
《 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 》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